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文勋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追求司法为民的有力举措。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严格遵守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等基本原则,将司法关爱进一步延伸群众疾苦,不断促进司法救助“助力”“助推”延伸服务保障作用,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不断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蒸湘区检察院共对10宗案件15名救助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

司法为民,从“共商议”到“筛线索”,步步彰显检察担当
今年3月,针对困难妇女群体,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今年4月,蒸湘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召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联席会,共同促进困难妇女群众专项司法救助工作落实落细。
蒸湘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进行司法救助线索摸排时,发现七旬老人王某的两儿因家庭纠纷引发命案后,导致王某成为事实无人赡养老人,孙子孙女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体弱多病的王某成为其监护人。检察官立即展开实地走访和入户调查工作,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王某符合专项活动的专项救助范围。
为了给予王某更大的帮助,经向上级检察院提出联合救助申请并得到批复同意后,市区两级院遂启动了联合救助程序。两级联动,济困扶危,最终申请人获得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能动履职,从“内部协作”到“外部联系”,拓展司法救助案源
如何拓展司法救助案源?蒸湘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庆意提出要主动延伸触角,坚持“内外两步走”,实现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
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充分调动控申、刑检、民行、未检等力量,在办理案件中寻找司法救助案源,切实将司法救助职能向前延伸,着力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的线索发现、移送和办理,打通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绿色通道”。通过与本院未检部门的内部联动,开展专项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工作,2022年已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4万余元。
在与区妇联构建妇女权益保护联动机制的同时,蒸湘区检察院还向区法院表达了加大协作配合、扩大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的意向,争取及时为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的当事人解忧去愁,传递检察温情。目前,已核实区妇联移交的线索,并提请救助;已核实区法院移交的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受到侵害而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线索,提请市院联合救助,为低保户腾某发放救助金1万元。
止于至善,从“一次性救助”到“持续性帮扶”,让获得感成色更足
司法实践中,司法救助多以发放救助金为主,虽能解决被救助人当前困境、短期困难,但由于缺乏长效的“造血”机制,难以从根源上解决被救助人实际困难。蒸湘区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原则,在开展经济救助外,结合当事人实际困难,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对当事人开展心理治疗、帮扶就学就业、落实低保兜底等多元方式救助。与此同时,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做好跟踪考察,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